北风小镇,这个地方是附近区域最大的镇子了,听闻那里聚集了几百个黑头巾,把原先的镇民杀了不少,只留下了给他们做饭吃的人,连女人和小孩儿都不放过。北风镇就是这个白狼的驻地,他们的老巢——我们只有两个人啊,去就是死,这不用想的,别说我们有点本事,这点本事不足以让我们成为金刚不坏之躯,除非老子变成超人。
“算了,不去了。”路易表示道:“我们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,要只是几十个人还好说。”
“你不想救人?”
“我只想找出真凶,别的都不关我的事。难道你想去?我看你是真的疯了。”
真想给他一巴掌:“你难道不记得这里的人是这么对待你的了吗?”
“记得啊,可我还救了他们一命,算是扯平了。我想去别的镇子看看情况,你要不要也一起?”他耸耸眉毛:“算了,我就知道你这个人……哎,不说了,祝你好运吧。”
他骑上摩托车,轰隆隆就走。
这个人……一点怜悯之心都没有?还是我太把自己当根葱了,和几百个枪手玩命。
不行,他不去,我得去。叶子坤说了,我的功劳越大,见到乔治的可能性就越高,如果我能搞掉北风小镇的枪,乔治一定很想见见我是个什么样的人。这里多了二十多辆摩托车,是原先死掉的枪手留下来的。我找了一辆性能最好的,往北风小镇方向而去。一路上,我都很反感这个叫路易的小伙子,也只是反感,我没理由抱怨他什么,人不想死,保护自己也属正常。
摩托车可能没油了,速度越来越慢,我加到最大的马力也不行。尴尬非常……等等,那边有人过来了,尘土飞扬的,只知道对方骑着摩托车,看不清脸。会是谁呢?我伸手去摸刀,打算玩命。
“王!”他喊着我的名字。
是路易!
摩托车在我面前停下,路易摘下头盔:“我想了想,还是和你一起去好了,免得你当我是个混蛋。”
“你……还是回去吧,这次可能真的会死。”
“死就死,没什么大不了的。再说帕森老师的徒弟也不是盖的,你的车没油了吧,上我这辆。咱们两个去荡平北风镇。”
我去,帅我一脸,我收回刚才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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