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临最近又开始忙着一项新的工作,翻译书籍。
他想要在合浦开设一个大汉朝第一家图书馆。
而开设图书馆所必须的,就是海量的书籍和海量能够看懂书籍的人。
小学教育正是为了这个目的而打基础,开设图书馆也不必一步到位,一点一滴的扩大规模即可。
系统商城的钱,许临现在除了每年抽奖外,已经没多少地方可以用得到了,他开始兑换大量的科普方面的书籍,然后在家里偷偷翻译成汉隶版本。
一旦图书馆面世,对于所有合浦的读书人来说,那就都有了一个巨大的知识平台。
欧洲大航海时代,衡量一个城市是否拥有足够的底蕴,图书馆的藏书就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衡量标准。
拥有大量的藏书,就意味着拥有大量的高知识人才储备,就意味着文化的传播更方便简洁,就意味着政府开明,社会积极向上。
安心居,池塘小院。
卢瑟在池塘边搭了一排躺椅,又支了遮阳伞,闲暇的时候可以躺在池塘边,一边看小鸭子游水,一边喝点儿自制的果汁,吃着糕点,再看看夫君编写的新书。
这生活,比洛阳城里的深宅大院舒服多了。
虽然和相处多年的司马大小姐分开后有些不适应,但来到合浦后,卢瑟倒是渐渐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。
然而卢瑟和海棠虽然相处的也很融洽,但海棠终究只是个歌姬出身,两人有时候说话的频率不在同一个档次。
卢瑟不经意间的引经据典往往听的海棠一脸懵,这是文化上的差异导致的缺乏共同语言。
唯独只有在海棠舞剑的时候,卢瑟会展示出极大的兴趣,毕竟卢大小姐舞起剑来,猛则猛矣,但缺乏美感。
女孩儿嘛,总是爱美的,卢瑟时常就和海棠请教舞剑时的要领,然后在反复探索中不知所措,然后怀疑人生。
而这就是许临最喜欢卢瑟的一点,她身在卢植这种高官家庭,却没有一点儿大小姐的毛病,性格更接近后世的那种人人平等,却又保留了这个时代女人对男人的尊崇。
在家里,她从来没仗着自己正妻的身份对海棠有任何方面的为难,虽然和海棠的共同话题很少,但她努力的维系着这个家里的一切,这些许临都看在眼里。
当然,也有可能是许临这身体素质在接受超能力改造后变得有些勇猛过头,经常让卢瑟难以承受,主动让他去找海棠。
而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,让海棠对家里这位正妻心存感激,平日里相处起来也逐渐愈发融洽起来,虽不能说情同姐妹,但也都在努力朝着家人的方向努力。
“卢姐姐,我爹让我来给许哥哥送书了!”
一个身穿水蓝色长裙的女孩,抱着一摞竹简跑进了池塘别院。
几只小土狗摇着尾巴就围了上去,女孩儿笑嘻嘻的这个摸摸,那个摸摸,显然是和这群小狗混的极熟了。
“你呀,别这么疯疯癫癫的,也不怕以后嫁不出去。”
女孩儿做了个鬼脸:“卢姐姐,我也就是在你家才能放松一点,回到家里,老爷子规矩巨多,人家真的好累呢。”
卢瑟有些宠溺的轻抚了一下女孩的头发,然后拍拍她的肩膀:“抱着这么多东西就别说话了,先去吧,在顶楼。”
女孩一阵风一样,轻车熟路的跑向屋内,后面跟着一群小狗,汪汪汪的奶叫。
许临在十楼的办公室里,用鹅毛笔书写着。
在改进了造纸术后,许临便开始尝试着改变这个时代的书写方式。
毛笔虽然是自古以来书法的必需品,但对于文字的传播来说,毛笔无疑是一个不太便捷的选择。
同样的纸张大小,用羽笔和毛笔写出来的字体,大小相差极大,一页纸用羽笔可以书写上百个汉字,用毛笔或许五十个都写不到就写满了。
毛笔字再怎么控制笔尖大小,终究难以流畅,快速的写出体积小的汉字。
鹅毛做的羽笔算是钢笔的前身,加上许临有一手不错的硬笔书法,他现在翻译出来的书,卢瑟就特别喜欢看。
“许哥哥,这是你要的书,我爹托我给你送过来了。”
听到熟悉的声音,许临放下笔,微笑道:“别扯了,你爹防我跟防贼似的,能让你到我这儿来?又是偷偷跑出来的吧?”
蔡琰撅了撅鼻子:“你就不能假装信我一次?你看,上次你要的书,都是我在爹的书房里给你拿来的。”
“是偷的吧?”
“哎呀,读书人的事情,怎么能叫偷呢?何况那是我自己家的东西.....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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