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杏佐酒,还有些绿的杏子实在是酸的倒牙,但我还是坚持吃完了,而后那几个烧饼和劣酒陪我度过了接下来的两天,说实话,烧饼口感很粗糙,没有水几乎难以下咽,即使就着酒液,也梗的嗓子难受,当初的我若不是饿极,失血过多,眼前晕得和什么一样,怎么也不会看上眼。
今天,雨势更大了,本就稀少的酒客只剩下了我,老王也一直没回来,他的婆娘王唐氏焦躁得一早就出了门。
汤来到酒馆,不再是往日的破衣烂衫,而是洗的干干净净的袍服,不是很华贵,个别处还有补丁,只是很干净很干净,几乎纤尘不染。
看到两眼通红,酒气环绕的我,他丝毫不惊讶,也不恼怒我此刻比平时更糟糕的状态,只是将身后的包袱丢了过来。
“这是城主护卫要穿的薄底快靴,锦缎红披风,你的剑破破烂烂,能不能换成护卫制式的玄铁剑?”
“病木就是我上个任务的报酬。”
汤终于露出一丝惊色,重新看了一眼我系在腰间的无鞘长剑,但病木不会因为任何人的注视有所改变,依旧显得无甚出奇之处。
“你是玄机城主的人?”我本不该问出这句话。
“你不需知道。”
汤只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,就打着油纸伞转身离开了。
“今夜子时,护卫换班,没有必要的话,不要伤及无辜。”
我不知道判定好人坏人的标准,或者说这个时代根本就不存在纯粹的善与恶,一个杀人盈野,为了一把宝剑可以视一城百姓于不顾的剑客,也可以为了一个烧饼的恩情出生入死。
而一个自称接受百姓恩惠,时不时帮老人搬东西,帮迷路幼童找到父母的乞丐,也可以突然背弃恩德,转而想要杀死百姓们心中的擎天之柱。
汤不会不知道郭身死的意义,玄机城主将再无阻碍,扬州城不日将被其接受。
我穿戴上披风,踩进新靴子,将破布衫信手丢掉,又将袖口里的最后五文钱洒落在积水里,那映出来的人影,长发散乱,眼神平淡,没有恐惧也没有彷徨,漠视前方,仿若十年前。
那就走吧,我想,病木已经到了手中,剑把上的丝带被牢牢地在手腕处系紧。
汤还是低估了我,莫扬剑何时在乎过天明天暗,人多人少,哪怕是病木不染一丝血迹,城主府在我眼前也不过是如履平地罢了。
雨静静下。
逐渐消失在雨中的身影滴水不沾。
城主府的墙足有三丈高,朱色墙面平滑,没有任何可以攀登的地方,就算是猿猴也无计可施。
不要紧,我又不是猿猴。
先越出一丈,继而足尖在墙面轻轻一点,又上升十尺,将病木甩出,在剑身上完成最后的借力,脚踏墙头,再用丝带将病木收回。
呼,我对着剑锋吹了下不存在的灰尘。
就是这样简单。
穿着和我身上一样衣服的人围了上来,他们面露惊愕,是不敢相信居然有人能跳上三丈高的墙,还是被白日直闯城主府的狂徒吓到了呢?
这里稍微麻烦一点,毕竟剑尖有些锋利,不太好拿在手上,敲晕了这些家伙后,我径直向东,遇到一个人就放倒一个人。
十年前,我也是这样进入另一所防卫森严的宅邸,却怎么也找不到目标,那时的我离现在的程度还差得远,着实耽搁了不少时间,最后虽然逃掉了,狼狈到浑身是伤,甚至晕倒在邻城的一家酒馆前。
后来有人告诉我,在那种宅邸里,地位最高的人都是住在东面的。
扬州城主应该是这里地位最高的吧,带着这样的疑惑,几乎没遇到任何阻碍,我找到了正房。
看见了汤。
他正拿着一束栀子花。
即将外出,几乎和我迎面撞上。
“你怎么来得这样快?”他问道。
“你就是扬州城主咯?”我问道。
寒光一闪,栀子花落地,破空声却姗姗来迟。
我叫郭,扬州城主,天下的有力争夺者。
我爱护子民,常常白龙鱼服,体察民情,去查探这偌大城池的运行轨迹,随时去拨正这辆巨大马车的前进方向。
我学到了很多,收获了很多,认识了很多人……包括她。
她只是个酒馆老板的女儿,卖身进了我的府邸,若不是因为我习惯了与平民相处,甚至都不会与她搭话,她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,但有些事情并不需要理由。
如果一定要给出理由的话……我喜欢她栀子花般爽朗的笑,喜欢她如山泉水般的眸,喜欢她拙劣的厨艺,也喜欢她对待残酷命运的态度以及对脚下这片土地的热爱。
我想,至少我们有些地方是相通的,每次去她的墓前,我都会这样想。
在她父母开设的酒馆里,我见到了很多人,包括衣衫褴褛的乞丐和奔波劳碌的商贩,包括杀猪的屠户和落魄的剑客,我第一次晓得,未喝完的酒要拿在手里,不然一个转身它可能就会消失,也渐渐发现,天下的命运和百姓的命运虽然无限贴近,却只是两条笔直的线,可以相互影响,却并非重合。
大战将起,扬州城军队摩拳擦掌,誓要毕全功与一役,文臣武将都团结一致,雄心勃勃,觉得一统天下的时机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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