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痛不是歇斯底里,伤痛是偶尔午夜梦回,坐起身,发五分钟的呆。
爱人的眼睛是汪洋大海。
总是觉得,并非每个人都是主角。在绝大多数人的生命里,你、我、他、她,都不过是路人。所以,一直想写一个故事,在某一场爱情里,她是配角,从头到尾。
于是,有了苏冉。
依旧是我喜欢的女子,温和的,寡言的,微微落寞的,可当遇到生命之中的真爱时,她身体里所绽放出来的热烈,却又是谁也及不上的。
这样的心情,不知你是否也有过。遇到他时,身体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被点亮了。可是啊,在你为之燃烧的当时,那人的生命里或许早已经有了主角,而那个主角,不是你。
于是总会在某一些场合,当星光聚拢,人群围绕,你突然间想起那个人的脸。而你知道,眼前一切璀璨的幻象,不过是自己用过往人生所换来的回应。
即便星光聚拢,人群围绕,在无数星光与人群之后,在落了幕的舞台中央,转身,依旧是女配。
我之所以会采访苏冉,原因有三:第一,她在去年的音乐盛典上以三十三岁的年轻姿态夺下了终身成就奖;第二,她曾在一场奥斯卡颁奖礼上同时夺得最佳配乐与最佳女主角;第三——
周暮过世。
相信除了我,再也没有人会在这个关头去采访她。周暮之妻、之母、之叔,周家每一个显赫的传奇人物都将是跟踪采访的对象,可是,没有苏冉,不该有苏冉。
可我还是来了。
住宅坐落在郊外,一栋从头白到尾的房子。这地址花费了我多少心力才获取,我不想赘述。令人惊喜的是,前来开门的竟就是苏冉本尊。门铃响过十分钟后,里头的琴声才告一段落,然后,一张脸,一张没有多漂亮却干净得出奇的脸,出现在大门口:“哪位?”
“苏女士,我是《BEST MUSIC》的首席记者……”
门很快就不留情面地被关上。
我趁着室内的脚步声还未远去,赶紧添一句:“周暮过世了!”
脚步声戛然而止,整整两分钟。
两分钟后,这张脸才又出现在我面前。她没有说话,只是打开门,沉默地看着我,许久后,她问:“你想问什么?”
爱人的眼睛是汪洋大海,只是在这片海里,我始终找不到自己的倒影。
爱人的眼睛是汪洋大海/
声音干净、清亮,如同她的脸、她的眼,平缓得没有一丝起伏。
我说:“苏小姐,我很好奇十五年前的那一次,你为什么会上周暮的车?”
因为这问题,我喝到了她亲手做的热红茶。
在当年为苏冉摘得影后头衔的电影里,男主角将车停在女主角补习的教室外,满世界都是急躁的滂沱雨,唯有他闲适地降下车窗,问她:“你喜欢勃拉姆斯吗?”
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,那时副驾驶座上还搁着热红茶和芝士,于是所有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就是这句颇具韵味的话,打动了她。这是1999年,爱情电影里对初遇与一见钟情的完美诠释。
“其实这情节是属于我和周暮的,而事实上,那时我很饿,很饿很饿,所以看见热红茶和芝士,我上了车。”
那是1999年的南加州。
华裔留学生苏冉被热心的同胞周早拉着说“送你一程”。那日她穿普通的衬衣牛仔裤,走在美艳的周早和另外两个白人同学中间,平凡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周暮是怎么看上她的呢?后来苏冉想,大抵是那两个想搭便车的白人一看开车的人不是司机而是周暮,便纷纷转身,称学校还有事,唯有她,不明内幕的她,跟着周早上车了。
不过是因那时,她还不知“周暮”两个字在南加州所代表的含义。
一上车周早就说:“哥,小冉刚从中国过来,还得上口语补习班呢,咱先送她过去吧。”
周暮抬眼在后视镜里睨了她一下,他那双彰显着东方血统的黑白分明的眼,就像蓄满了多情春水:“小冉?很眼熟。”
周早嗤笑他一记:“少把魔爪伸我阵营里!”
苏冉只是微微笑,不去细嚼这对兄妹话里的潜台词。
很明显周暮是个好看的男子,更明显的是,是个好看得极有自信的男子。可她呢,地点一到就下车,这男子最多,也只会是同学的哥哥。
可没想到的是,两小时后,当苏冉从口语补习班出来,正为这满世界大雨而惆怅时,竟又看到同学的哥哥,就在补习班门口。见她出来,周暮摇下窗,一双盛满水的桃花眼探进她的眼睛里:“要不要进来避避雨?车里有音乐,还有芝士和热红茶。对了,你喜欢勃拉姆斯吗?”
车里播放的竟然就是她最爱的古典乐,苏冉有点错愕地眨了下眼。
后来周暮说,她那时无辜又懵懂地眨着眼的样子,在南加州凶悍的大雨中,像极了一只楚楚可怜的鹿,看得他心一动,忍不住就用了诱哄的口气:“红茶还热着,乖,上来吧。”
苏冉顺着他的话看过去,只见副驾驶座上正腾着袅袅雾气。她的肚子忍不住随着那雾气一“咕”。
然后,她上了车。
记录之二“真是高手中的高手,第一次见面就知道你喜欢勃拉姆斯。”
“后来我问他是怎么知道的,他说‘It's a secret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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